当前位置:主页 > 查看内容

关于退休人员和组织成立时的工人信息转移的通

发布时间:2019-10-17 23:04| 位朋友查看

机构单位(包括一般参与):
根据国家组织部,国家人民政府和财政部的通知,关于养老金分配以及政府和机构代收保费的问题(政人发〔2016〕162号)。
为了做好有关退休人员和单位编制人员的信息传递(包括一般参与),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交货时间:至2016年10月15日。
2.转让对象:各机构设立单位的退休工人(包括一般人员)。
三,转让提供的材料:“关于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工人和工人设施的信息摘要”和“ 30年前退休工人和工人设施的房间”2014年9月填写“(还提供Excel)电子版,表格下载邮箱:qhsb2016 @ 163帐户。
通讯密码2016qhsb);
IV。交付程序:所有部门首先要去社会保障办公室复制退休工人和与工作有关的信息,并根据需要填写表格。在关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该单位将被送往市社会保障局审查并向市社会保障局报告退休金。
商业咨询台:市社会保障厅2楼5号柜台
联系人︰吴吴春夏62737055
关于此通知
离子海社会保障局
九月22,2016

热门文章

随机推荐